懷孕期間搭機

如果您計劃要在懷孕期間搭機,您可能會有一些關於安全旅行時機的問題。以下是準媽媽搭機的所有須知事項。

我需要醫療證明嗎?

懷孕初期 28 週內,您毋須醫療證明即可搭機,但我們建議您於出發前諮詢醫師取得相關建議。如果您的懷孕會併發增加額外風險的疾病,請務必填寫適航證明 (MEDIF) 表格

單胎懷孕

  • 懷孕第 29 至 36 週,您需要醫療證明方可搭機,當您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出示該證明
  • 一旦您的孕期進入第 37  週之後,我們將不接受您搭機旅行
     

多胎懷孕

  • 懷孕第 29 至 32 週,您需要醫療證明方可搭機,當您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出示該證明
  • 一旦您的孕期進入第 33  週之後,我們將不接受您搭機旅行

醫療證明

根據您的懷孕階段,您可能需要醫療證明,才能順利完成搭機通關手續。

為了讓您更輕鬆準備,我們製作了一份證明,您可以直接列印並帶給您的醫生或助產士。

原始醫療證明必須:

  • 在機場報到時出示
  • 表明您適宜搭機
  • 附上懷孕週數以及預產期(EDD)
  • 確認懷孕是單胎或多胎
  • 由您的醫生或助產士在懷孕期間核發並簽署,而且認為您確實適合旅行
  • 使用診所或醫院信頭紙核發或蓋上戳章
  • 自核發之日起 3 週內有效
  • 以英文或阿拉伯文清楚書寫(我們也接受其他語言,但必須經過阿提哈德航空報到櫃臺工作人員確認)
     

只要您符合所有有效標準,僅需在旅行期間持有一張證書。

我們的建議

  • 請務必在您開始進行任何旅遊計劃之前,先諮詢您的醫生
  • 我們建議您在起飛前與醫生討論深部靜脈栓塞 (DVT) 的風險
  • 在航班出發前,要求坐在靠近廁所的座位
  • 旅行期間,如果您要搬運重物或行李,請格外小心
  • 在飛行期間穿上壓力襪並抬起雙腳
  • 一旦您生產之後,我們建議您在七天內避免搭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