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和澳大利亚对随身行李中携带粉状物质有限制。
美国
化妆品、蛋白粉、350 毫升/350 克/12 盎司或以上的盐和糖等粉状物质不允许放在您的随身行李中。
以下物品除外:
*药物处方的粉末物质和配方奶粉,前提是它们密封完备,包装未破损并且有支持性证明
*在免税店购买的专用透明袋中的免税物品
如果您乘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转机前往美国,请务必与运营航空公司核实。
澳大利亚
350 毫升/350 克/12 盎司或以上的无机粉末物质(不含由活性物质组成或衍生的粉末,如除臭剂和清洁产品)不允许放在您的随身行李中。
以下物品除外:
*有机粉末,如婴儿配方奶粉、粉末状食品、咖啡、蛋白粉、面粉、香料、糖、大多数化妆品和泻盐
*处方药和非处方药(包括特殊饮食产品)
*飞行途中需要的医疗物品,且附有医生出具的证明材料
*专用透明袋中的免税商品
*每位旅客的无机粉末容器数量没有限制,前提是所有容器的总体积不超过 350 毫升/350 克/12 盎司。有机粉末没有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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